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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 21

    雲24 - 方寸良知

     
    首先抄錄一下在電影"Kingdom of Heaven"中鮑溫特四世說的一句話:
    "人在地上無論順從哪個王,遇到事情的時候不可不問一己良知;
    遇見神的時候總須坦白,不可說那是權宜之計,不可推託逼不得已,
    在神面前,你不可能躲藏."
    這段話在之前的兩篇雲系列中都稍微有提到過.
    在這第二十四篇的"雲"裡,將再用另一個主題來探討這句話.
     
    近日主要在研究"信心"和"行為"的問題,各種的說法都大概了解了一下.
    無可否認這是基督教內爭論多年的話題,結果自然是各執己見.
    罪大罪小都是罪,個人的行為再好也會犯罪的確沒錯,
    信心加上行為是聖經的教導也沒錯,好行為因著好心態浮現更有道理.
    討論深入後,自然也會扯上不信的好人得救與否和性本善或惡的問題.
    關於這點,基於在下所受的教育,倒是有一點意見可以談談.
     
    按照聖經的說法,人生來就帶著先祖留下的罪惡,當然沒錯;
    人的靈自從離開了樂園以後就一直沉睡,再因接受耶穌的救恩與神再相連.
    除卻人那自己丟棄的用於與神相交的靈以外,人的心還存在著一種東西.
    早期教會曾經用"靈 魂 體"三性三型來形容完整的人,把那東西叫做"魂".
    而我則覺得這應該叫做"良知",也就是經過自身感悟獲得的道德基準.
    良知可以從教育得來,也可以從經驗獲得,正如人所學的知識存於人腦中.
     
    人憑著自己的摸索,靠著對自我或他人良知的挖掘研究去理解人生,
    同時在遇到神以前憑著一己良知去生活,奮鬥,或者茍存.
    而獲得救恩重生後,聖靈會喚醒人的靈,然後連同良知主宰人的生命.
    聖靈與良知在人的行為上作用是類似的,都是阻止人的犯罪,
    為要讓人過聖潔和正直的生活而不受罪惡的渲染,不被惡魔控制.
    然而良知和聖靈卻有明顯的不同,所持有的能力自然也不一樣.
     
    良知沒有力量,它的存在只是告訴人"這樣不對","應該那樣".
    但正如文章開頭一樣,人的"權宜之計"和"迫不得已"常接踵而來.
    最終良知的存在就等同無有,而聖靈則有更強的力量去感染人.
    聖經的教導: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聖靈會因為人犯罪而擔憂.
    這種擔憂帶給人的不安比良知要強上數倍,相對的也更有功效.
    如此一來,也可以說明為何虔誠的基督徒在世人眼中看來更為"乾淨".
     
    至於為何在救恩裡仍有犯罪的人,其實解釋也是相當的簡單.
    聖靈擔憂的同時,會激發人的良知努力導人向善,兩者結合發揮功用.
    但當人消滅聖靈的感動後,聖靈擔憂帶來的不安自然與他無關,
    同樣的,壓抑了聖靈的感動後良知的功效自然更微不足道,必然犯罪了.
    人的良知在腦中一般只是作為知識性的存在,人只會"知道"這樣對或不對,
    缺少了靈裡跟神的交匯,知識永遠無法發揮.就如從不被翻開的字典一樣.
     
    看到這裡,文章開頭鮑溫特四世的說話貌似我是不同意的了..
    可是恰好相反,我非常同意這句話的觀點,只是我會對此作補充.
    人的一己良知在未認識神之前不過是一塊刻滿箴言卻長埋地下的金磚;
    人要借用神的聖靈來發掘這金磚並讓其發揮真正的作用.
     
    鮑溫特是虔誠的基督徒(或者非說他是天主教徒也行,但他的虔誠無庸置疑),
    他明白無論世人信或不信,總有一天要面對神去坦白一切.他清楚明白地敬畏神.
    在他而言面對或處理事情時能有"問一己良知"的機會就已經說明聖靈在工作了.
    私以為這是他用短短的一生對自己的生命,良知,和神的聖靈的工作的省悟.
    這一段話是他對著失去信心(信仰)的貝理安所說,
    無論是關於信仰還是關於對世俗人生的態度,在全劇中都顯得這話相當有道理.
     
    而人,包括你,我,你我的親人,教會,還有世俗的一切人,
    又能不能循著正確的道路,真正地讓神喚醒我們方寸之中屬天的良知呢?
    即使是喚醒了,又能否真的堅持到底靠著神的幫助一路前行?
    這又是個需要畢生去研究,探討,領會,和理解的問題.
    August 15

    雲23 - 愛義一體

    本篇雲系列涉及社會學問題,但是並不打算深究.
    倘若有對此特別感興趣的朋友要跟在下打破沙鍋問到底,
    請原諒我只能從基本的神學概念上來解釋,社會學的問題還是找社會學家吧.
    我不好意思也不願意更懶得去跟高談闊論的專家教授們搶生意.
    至於要深究本命題內深層存在道理,請翻閱思想家們的著作.
    事先奉勸的一句是:最好多看幾本,尤其看基督背景的此類作品,
    否則萬一想不通效法Kolhberg,就請賜在下對閣下的家屬免責的權利.
     
    法律或者律法,對世界的人來說是一種不折不扣的束縛.
    但在受到限制的同時也是釋放,把人從罪惡的束縛中釋放出來.
    律法存在的唯一價值就是如此,別的都是平民們附加上去的希望.
    現在能找到最早的法律經典是巴比倫漢謨拉比法典,
    然後就是舊約聖經從出埃及到申命記的妥拉,也就是所謂的摩西律法.
    兩部古作中條款的"公正"和"嚴謹"都是獲得現代社會認可的.
    原則可以說,數千年歷史長河的流淌並不磨滅人類對"公義"的追求.
     
    初信基督教的人或者不知道基督教真理的人時常會對主內的守律狀態有疑問.
    基本的想法有二;其一是信了耶穌不在律法管制之下,為何主內仍有諸多規矩,
    比如婚前性婚外情亂交吸毒同性戀不能犯,又要上教會聽道作奉獻;
    其二是信了耶穌莫非就能為非作歹,只須"隨便"懺悔一下就可回家睡了?
    回歸到聖經的真理:耶穌自己說過,祂來本不是要棄絕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
    祂也說過:祂給人的負擔必比世界給人的負擔要輕.(太11:30)
    所以意思是祂並不要給人類"非律主義"讓人胡作非為而是讓人有完全的律法.
     
    至於主內規條,那是給真心把自己歸給神的人省悟己身時用的.
    原則上來說真心信靠神并把自己全然奉上的人會自然擁有各樣美德.
    因為他們所行的一切都包含基督的愛和恩慈,
    律法于他們的用途是在行為上彰顯神的公義.
    神的本性是愛和公義,這兩點都是時刻並存而且卻一不可的.
    神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祂只用愛把信祂的人用義袍包裹,把他們看作為義.
    所以如果有非真心信靠祂的,懺悔也只是形式,滿足不了律法的需要.
     
    眾人多說神是愛,所以應當無比仁慈,世界不該有災難,也不該有地獄.
    更不應該因為始祖犯罪就把他們趕出伊甸園,讓大地同受詛咒.
    但是他們都忘記了神另有一個本性是公義.
    祂即使愛人,公義的本質也不允許人從神的憐愛中逃脫應得的報應.
    因為神已經給人選擇的道路,更是多多給他們改正的機會,
    而人確定要背棄神,不跟從神,那麼他們就必須承擔所應得的罪的惡果.
    神的愛和公義其實都同樣地在律法中顯明.
     
    神不願意人活在罪惡之中,所以祂賜下拯救.
    雖然以色列作列国的見證並沒有成功,但是基督的死已經為世人贖罪.
    在基督內成全的新律法是神與人所立的新約.
    這新的律讓人成全,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都是以愛為基本的.
    神樂意看到人接受祂的愛,然後順著祂公義的道路行走.
    正如希望看到子女健康成長的父母一樣,也從不願意狠心地懲罰.
    神是完全,在祂一切都明白,所以神公義和愛的道路也是得福的道路.
     
    願神的恩慈憐憫和公義與天地以及萬物共存.
    August 14

    雲22 - 推卸不得

     
    本來應當是昨天晚上寫好的一篇雲,因為網絡問題延遲了.
    其實這篇的內容早就已經計畫好了,可惜一直沒有靈感.
    一篇記敘的中心內容確定跟書寫出來的效果常常差距很大.
    在腦內的思路很清晰也很有感覺的時候,
    雙手的活動和電腦上展現的文字卻常表達不出應有的輝煌.
    所以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要真正領受必須靠心靈,
    而且如果想要深層次地學習,要從有經驗的人處探討.
     
    開始這篇雲系列的主題,人生總有許多推卸不得的責任.
    但是同時世界上存在著各種各樣的機會,
    其中任何人都能找到的就是逃避和找藉口的機會.
    從小時候"這個瓶子不是我打破的"和"我沒偷吃餅乾",
    到長大後"這件事情不是我的錯"和"是她/他的問題".
    各種各樣的藉口和推卸責任的方法在人生中層出不窮.
    而無論是否習慣於推卸的人,遇到自己能力外的事自然就想逃避.
     
    先祖亞當在"眼睛亮了"以後的第一次推卸責任眾所週知:
    "祢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樹上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意思是"這是她的錯不關我事",還有"祢當初不把她給我不就好了".
    同樣夏娃也把這事推到蛇的身上,情真意切而且的確符合事實.
    既然這是先祖留下來的罪根,犯有此罪的也不用羞愧得不敢承認.
    只是這樣的推卸是否真的能夠把責任從自己身上弄走,
    恐怕就未必,不然我們就不需要跟著先祖一同受詛咒.
     
    現代世界的人同樣面對著各種對責任感的挑戰.
    無論是現實生活上微小的犯罪,還是信仰生活上的推託,
    人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去為自己開脫.
    "這只是權宜之計","這是我迫不得已","一定會被原諒的".
    即使某些說法是正確的,神的確不按照我們的行為看我們,
    但在離開神的話自行犯罪的時候人也漸漸地離開神的同在.
    無論在世上時有多好的解釋,面對神的時候總是推卸不得.
     
    先祖犯錯後避見神的面,但他們卻早知這樣無濟於事.
    這應該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的"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在世上,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可以同時解讀為勇氣和愚蠢,
    然而諸多的逃避和推卸責任則是明顯愚蠢的作為.
    所以對於罪的推卸,我們只能求靠神.
    願神賜下真理的方向和解決問題的方法,而非逃避.
    逃避只能造就不義,還不保證解決問題,又何苦為之?
    August 13

    忽然想起生日應該寫blog

     
    所以就飛快地刷兩個字當作紀念.
    最後一個小時裡提醒一下自己已經24了.
    責任感應該更重了.
    August 05

    流露神色

     
    參加了兩天多一點教會的退修會回來,然後在家休息了一個白天.
    睡了整整14個小時,腰和脖子都似乎僵硬了一樣.
    本來應該星期一早上才回來的,因為某些原因提前走了.
    沒有太多特別的感覺,不過偶爾能到野外去也算是好的.
    最大的後果是看到會飛的蟲子都習以為常了,還有身上的包連綿不斷.
     
    回到現實生活中,自然又有很多現實的事情要面對.
    除了錢,自然就是生意和工作.
    生意的準備運動還在繼續,但是要談的事情實在太多,一時半會也未能解決.
    工作,暫時也就只能這樣了.
    還有妙春的工作,她的工作簽證已經到了,一年期的簽證.
    在慶幸居留期延長的同時,也更有壓力地去找工作了.
     
    感謝MGC的弟兄姊妹們熱情代禱,相信神會聆聽且有安排.
    也感謝實際上伸出援手的弟兄姊妹和朋友們,
    無論最後能否有幫助,你們的手都是傳遞神愛的導管.
     
    雖然還是有一點擔憂,但是潛意識中知道神會在看顧.
    一定會沒有問題的,到時候回頭看現在的一切擔心都會是多餘的.
    好,就看看這兩天會發生甚麼好事情吧.哦耶.